发布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12-11 10:51:07
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管理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2019年修订稿),现将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应为2019年12月12日在聘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二、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会议动员、组织申报。
12月11日(周三)下午,人事处召开有关部门和拟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动员说明会议。
(二)个人申请、部门单位推荐。
12月12日(周四),个人填写《山东管理学院职称申报审核表》,所在部门、单位进行推荐。
(三)资格审核。
有关职能部门对《山东管理学院职称申报审核表》进行审核,申报人必须于12月13日(周五)下午16:30点前,将《山东管理学院职称申报审核表》报送人事处,过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审查。
12月13日(周五)--14日(周六),人事处根据申报审核情况收取申报人员材料,进行材料审查。主要审查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时间、任职考核等情况以及材料表格填写规范问题。
(五)检索计分。
12月15日(周日),学术成果检索,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计分。
(六)反馈确认。
12月17日(周二)--18日(周三),将计分情况向个人反馈、确认;公布兼职申报教师系列人员的学科、学院归属。
(五)网上公示。
12月19日(周四)—22日(周日),个人申报材料、计分情况网上公示。
(六)计分工作汇报。
12月23日(周一),各计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向院长办公会汇报所有申报人员计分情况。
(七)民主推荐。
12月25日(周三),各教学单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所属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八)学科组推荐。
12月26日(周四),学校各学科组召开会议,进行评议推荐。
(九)评委会评审。
12月27日(周五)
召开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
(十)向党委会汇报评审结果。
(十一)结果校内公示。
三、提交表格及材料
个人根据所申报系列,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填写、打印。具体要求见《2019年职称评审提交表格及材料要求》(附件)。
四、其他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如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的在评审中均按破格条件掌握。
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如下:
(1)申请教授需年满40岁或取得博士学位,且承担五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工作;
(2)申请副教授需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承担五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
(3)申请讲师需担任四年或四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期间;或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或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教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
2.经学校批准定向或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同时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学习期间计算为任职年限。
3.后学历问题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二)学术检索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均需在我校进行学术检索,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检索的论文、著作要求必须为已经公开发表且按照科研处要求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凡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不予受理提交和检索。
2.论文必须做重合率检测,著作只查真伪,不做重合率检测。
3.论文重合率不超过30%,且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方可提交评审。论文检测结果中与申报者本人的会议论文或学位论文重合的部分,不计算重合率。
4.凡经检索未通过的论文、著作,一律不得提交和参与计分。
5.对外文论文和新近发表尚未收录入库的中文论文,应通过论文电子版进行检索,个人提交的电子版板式、格式必须和公开发表的期刊版全文板式、格式完全一致并提交亲笔书面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交的论文电子版版式、格式同公开发表的期刊版全文、格式完全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评委会会议
1.申报人向评委会述职不得超过3分钟。
2.评委会专家投票实行实名制。
五、诚信要求
申报人员要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及其部门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有关收费问题
1.评审费。按照山东省相关评委会的收费标准,送交材料时由人事处收取。
2.检索费。提交检索时,校内人员按照学校规定标准每件40元收取。
七、纪律要求
干部人事工作中严禁一切拉票行为,职称评审晋升是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严禁本人或通过他人向参加范围内人员游说、串联、打电话、发短信或其它方式托请关照,更不得有请客送礼等行为。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2019年职称评审提交表格及材料要求
人事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