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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年教学型教授副教授申报培养工作的通知

    2020年01月03日 18:52  点击:

     

    发布部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12-11 17:07:00

    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教学型教授副教授申报培养工作。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培养评审暂行办法》(鲁管院发〔2019〕1号),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范围为我校在聘的符合条件的一线专职教师,任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二、步骤安排

    (一)组织申报。

    2019年12月12日(周四)--12月16日(周一),各教学院部组织本院部申报人员填写《山东管理学院申报教学型教授/副教授情况一览表》,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并填写《各学院申报教学型教授副教授人员汇总表》,于12月16日下午16:30点前统一送交人事处。

    (二)资格审核。

    12月17日(周二)--12月18日(周三),有关职能部门对各院部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时间、任职考核结果、平均课时量以及评教结果等情况及一览表的填写内容。

    (三)撰写教改方案。

    12月19日(周四)-24日(周二),个人撰写《申报教学型教授副教授教学改革规划方案》,须于1月25日提交人事处。

    (四)评委会评审。

    12月27日(周五),召开专门评审委员会会议。申报人员个人述职、答辩,评委会评审。

    (五)研究公布。

    向党委会汇报评委会评审结果,研究后公布。

    三、填报表格

    《山东管理学院申报教学型教授/副教授情况一览表》、《各学院申报教学型教授副教授人员汇总表》和《申报教学型教授副教授教学改革规划方案(样表)》,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四、注意事项

    教学型教授副教授申报评审工作的师德要求、诚信要求、纪律要求与职称评审工作一致,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个人、工作人员及其部门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人事处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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